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县公开遴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公告
为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进一步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建设,激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有效解决个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难选问题,经县委 同意 ,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3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遴选共23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涉及渠江街道、天星街道、渠南街道、清溪场镇、静边镇、临巴镇、涌兴镇、三汇镇、有庆镇、三板镇、万寿镇、渠北镇、新市镇、宝城镇、龙凤镇、中滩镇、鲜渡镇、合力镇、岩峰镇、东安镇、安北乡、巨光乡、报恩乡等23个乡镇(街道),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二、遴选对象
主要从本乡本土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村级后备力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网格员、公益性岗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中进行遴选。
三、遴选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具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大局意识较强,敢于担当作为,能够带领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亲民工作法,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驾驭复杂局面;
3. 未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未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私藏枪支、盗窃、敲诈、勒索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或科学技术发明创造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奖项的等情形,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 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6.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纳入达州市“千名干部学历提升计划”“千名学子定向培养计划”);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社区)事务;
8. 无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
遴选所涉及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曾被评为不合格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和程序
1.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自愿报名为主。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明确报名具体岗位,确保具备履职条件。
个人自愿报名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自荐材料、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于2020年12月14日——12月23日,在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填报《渠县公开遴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
单位推荐的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汇总研判,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的《渠县公开遴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以及报名人员相关资料报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报名人员经初审通过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服从县委统一调剂及本人提交材料真实无误,并承担相关责任。
2. 资格联审。按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工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3. 考试选拔。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已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1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 对象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岗位名额之比为2:1(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2:1比例的职位,参加面试的全部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工作组,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察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5. 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委研究后,确定拟任职人选和岗位。
6. 体检公示。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体检。对拟任职人选,在其原单位和拟任职村(社区)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体检、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人选任职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履行相关程序。
7. 到岗任职。体检、公示后无问题的,由县委组织部开展任前谈话,并适时举办岗前培训班,下发任职通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工)委办理任职手续,派员到村(社区)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到岗到位的,列入个人征信记录。
五、政策待遇
1. 公开遴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般为5年。
2. 遴选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按规定优先推荐参加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等。
六、纪律和其他
1. 本次遴选工作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本次遴选工作相关事宜在渠县先锋网(www.qxdjw.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个人手机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遴选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0818-7203301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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