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需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宣汉县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二、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6月22日(其中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三、认定条件
1.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2015年入学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毕业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中高职阶段都是师范专业的,可按原认定办法申请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中职阶段是师范专业的,可按原认定办法申请小学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只有高职阶段是师范专业的,不适用原认定办法,需按国家考试要求进行认定。
3.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6.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学科”应与国考面试科目一致。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3日8:30至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东门广场旁)。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所在地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居住地申请认定人员,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在学信网在线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相片: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2张(证书、体检表上使用,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6.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一份,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7.《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2015年入学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训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实习鉴定表。
六、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人员经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7月4日上午7:30开始。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注意事项:
①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②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③体检时请带上体检表、身份证和体检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仅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使用,不提供复印等服务。
⑤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宣汉”(http://www.xuanhan.gov.cn/)网站发布。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所填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否则,无法更改。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在现场确认合格后,由认定机构提供。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统一将体检结果和体检表交认定机构。
6.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咨询电话: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18)5222427 (0818)5222464。 (编辑:YA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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