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达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达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关于2019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等规定,现将2019年全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
司法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0年1月16日上午8:30(见附件1)。
三、体能测评集中报到地点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四、体能测评标准
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详见附件2),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体能测评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二)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1月16日早上8:30前到体能测评集中报到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参加测评的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六)体能测评过程中,如遇下雨等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七)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取消考录资格。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020年1月13日
(编辑:四川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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